ICUN:http://iucn.org/

  依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第二條規定。遺產項目要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必須經過
嚴格的考核和審批。每年舉行一次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將對申請列入名單的遺產項目進行審批,其主要依據
是該委員會此前委託IUCN和ICOMOS有關專家對各國提名的遺產遺址進行實地考察而提出的評價報告。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成立於1948年,原名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育聯盟,宗旨
是促進和鼓勵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永久利用,成員包括分佈在 120 多個國家的官方機構、民間團體、科研
和保護機構。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下設世界遺產委員會,辦理下述事務:
  1.評估被提名的自然世界遺產evaluates natural World Heritage Sites nominated for World Heritage Status
  2.監測已登錄自然世界遺產保育狀況monitors the state of conservation of existing Sites
  3.執行能力建置先期計畫implements capacity building initiatives
  4.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供技術諮詢provides technical advice to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本小組針對國內自然世界遺產及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之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及世界保聯盟(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s)進行研究、聯絡等,期能掌握該組織各項活動代表之世界脈絡,提供國內同好參考。
 
    
 

 
王  鑫
現任
中國文化大學地學研究所教授
學歷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
經歷
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系教授
專長
地理學、地形學、自然保護、自然思想、生態旅遊